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性粉尘:矽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 (2)生产性毒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 (3)物理因素:噪声、紫外线(电焊弧光)。 检测结果: (1)由检测结果可知,a线包装车间插袋工和b线包装车间插袋工水泥粉尘浓度超过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粉尘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超标原因分析:插袋岗位设备运作过程中逸散较大粉尘,工作场所未进行积灰清理,造成二次扬尘,导致粉尘浓度超标。其它岗位工作场所空气中矽尘、水泥粉尘、电焊烟尘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的粉尘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由检测结果可知,用人单位各工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由噪声声级检测结果可知,a、b线包装车间插袋工工作场所的非稳态噪声声级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超标原因分析:插袋工作业人员距离设备较近,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较高,设备未进行密封处理等原因导致的。 辅助单元巡检工休息室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中规定的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超标原因分析:非噪声工作地点距离生产车区较近且门窗未做好隔音,导致噪声超标。 (4)由检测结果可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紫外线(电焊弧光)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 (5)由检测结果可知,电工接触的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