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本项目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根据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已考虑到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建议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应在下一步的设计中,明确拟建项目的各主要建构物的竖向布置情况;放散大量热量或有害气体的厂房宜采用单层建筑。当厂房是多层建筑物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工作环境。 2、拟建单位应制定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度应规定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购买、发放、领用等内容;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其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购买、发放、领用应该按照已制定制度执行。 3、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依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 29510-2013)及《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规定执行,应为接触活性炭粉尘、煤尘、矽尘、甲醇、氢氧化钠、二氯甲烷、丙酮、丁酮、甲苯、苯酚、氨、酸酐、乙酸、硫酸、一氧化碳等化学毒物的作业工人配发防尘、防毒面罩、防酸手套、防护眼镜等,应为接触高噪声作业的作业人员配发防噪耳塞等。 4、待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建设单位应根据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急性损伤情况,制定的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建立拟建项目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需建立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泄漏应急救援预案、防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的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且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5、劳动者短时间活动的有毒气体工作场所,宜设置移动式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不便安装固定式或移动式检测报警仪,或者劳动者临时性活动的有毒气体工作场所,或发生事故应急条件下,宜配备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6、根据拟建项目拟设置作业人员总数,拟建项目各生产车间可以设置盥洗水龙头1~2具;可设置厕所1处(其中男女厕所蹲位2~4个)或在生产区设置集中厕所(其中男女厕所蹲位4~6个)。 7、建设单位应在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至少一名。 8、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建设单位应当安排具体人员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职业卫生档案包含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有关资料、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内容。 9、建设单位应职业卫生投资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