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建议: 1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1)建议用人单位在可保证用电安全的前提下,在进行造形作业时采取湿式作业方式,以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粉尘逸散。 (2)建议用人单位加强车间地面的清扫和冲洗,以减少生产过程中车间地面二次扬尘的产生。 2职业病防护设施 (1)建议用人单位在未采取湿式作业、矽尘浓度超标的岗位处的岗位处增设用于防尘和增强车间内机械通风的设施。如水帘除尘器、工业喷雾加湿风扇等。 (2)建议用人单位在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及相应岗位附近,增加吸声、隔声措施。如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大切机、自动磨机等附近设置隔声室,在各岗位附近增设可用于吸声的材料等。在未设置有效的防噪声设施前,根据本次检测结果所测得的噪声强度超标岗位的员工必须正确佩戴防噪耳塞,方可上岗作业。 (3)建议用人单位在将来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时,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记录。 3应急救援设施 (1)建议用人单位将急救药箱放置在更便于劳动者取用的位置,并定时对急救药箱和药品的检查,当急救药品超出保质期或失效时,及时更新相应药品。 (2)建议用人单位在存在有毒物质的大理石加工区大磨岗位附近增设冲洗喷淋设备。 (3)建议用人单位在对应急救援设施进行检修、维护时,继续做好应急救援设施维护、检修记录。 4职业健康监护 (1)用人单位应当尽快安排本次未参检的23名员工按照其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安排本次检出需复查的9名员工进行调岗和复查。 (2)当有新员工即将进入用人单位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岗位作业时,应当先组织其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若将来有员工离岗,应当组织其进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3)建议用人单位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并持续完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建议用人单位及时更新、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 (5)建议用人单位按照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执行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体检周期。 5个体防护用品 (1)建议用人单位在现场增设职业病防护用品柜,根据车间(岗位)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定期维护与检查,确保需要时使用。 (2)建议用人单位继续按照gb/t 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为劳动者配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个人防护用品。 此外,建议用人单位为接触手传振动的员工配发防振动手套,以降低手传振动对人体的健康危害。 (3)建议用人单位强化个体防护,加强对各种个体防护用品的维护、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个人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各种个体防护用品处于正常状态。 (4)建议用人单位为员工配发或更换个人防护用品时,继续做好发放登记工作。 (5)建议用人单位应增强员工的个体防护意识,培训员工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技能,督促员工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上岗作业,制订相关制度。 6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议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定制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持续落实。 (2)建议用人单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急性中毒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加强员工的意识,提高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理能力,并对演练的内容进行记录、拍照存档。 (3)用人单位应尽快到南安市安监局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备案,并取得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回执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