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臭氧、一氧化碳、一氧化氮、其他粉尘(铁粉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电焊烟尘; (2)物理因素:噪声、电焊弧光、高温。 检测结果: 该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有接触臭氧、一氧化碳、一氧化氮、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的工作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07所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该用人单位分板车间分条岗位、焊接车间切割岗位、焊接车间冲床岗位1#冲床、焊接车间冲床岗位3#冲床生产过程中员工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值不符合gbz2.2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其余岗位生产过程中员工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值均符合gbz2.2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该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员工接触的高温强度符合gbz2.2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该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员工接触的电焊弧光强度符合gbz2.2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该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员工接触的其他粉尘(铁粉尘)浓度符合gbz2.1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该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员工接触的电焊烟尘浓度符合gbz2.1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