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一般。 建议: 1 建筑卫生学 根据照度的检测结果可知,用人单位bopp六线车间办公室的照度不符合要求,建议用人单位在车间办公室内增加灯具数量或增加灯具的功率,使得照度符合要求。 2职业病防护措施 (1)用人单位制膜操作工、收卷工2个岗位接触的40h等效声级均大于85db(a),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宜采用密闭隔离、加装吸声材料、减振垫、隔声罩等吸声、消声、隔振措施降低相应设备产生的噪声; (2)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检修,减少机械设备故障或异常引起的噪声,同时,应对相应岗位的作业工人加强教育培训,操作过程应规范、合理,并正确佩戴好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3)适当安排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员工作息,减少工人噪声作业时间。 (4)改进改善这些职业病防护设施后,其检测结果应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3应急救援措施 (1)建议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定期进行相应的应急救援演习,做好现场照片及签字记录的归档工作,以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用人单位对应急救援设施的定期检查、保养并进行记录。 4职业健康监护 (1)用人单位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相关要求,并严格落实制定的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用人单位应对所有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所有 在岗员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对于离岗员工应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3)及时安排健康检查异常人员进行复查; (4)完善上岗前、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更新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相关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劳动者个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档案内应包含: a)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b)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c)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d)职业病诊疗资料; e)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5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议用人单位对于新员工和在岗员工职业卫生培训学时分别达到16学时和8学时。 (2)建议用人单位为接尘作业人员配发过滤效果至少满足gb2626规定的kn90级别的防颗粒物呼吸器。 (3)用人单位制膜操作工和收卷工佩戴用人单位发放的耳塞后,其噪声强度降低至70db以下,属于过度防护。建议用人单位为其配备snr值不小于25.5db的护耳器。 (4)建议用人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意识,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技能,督促并使作业人员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制订相关培训、检查与考核制度,有效的杜绝只配不戴的现象。 (5)建议用人单位定期检查作业场所警示标识悬挂情况,及时增加或补充褪色、损坏的警示标识。 (6)用人单位已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相关部门已受理申报信息,但未取得回执。建议用人单位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必要时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并取得回执单。 根据国家总局第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