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应保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对所有接害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新入职的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人员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提高接触员工实际体检率,并及时更新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加强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意识及其教育培训,配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以便早期检出职业禁忌证患者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护人员健康分清责任,减少纠纷; (3)建议用人单位对于新员工和在岗员工职业卫生培训学时分别达到8学时和4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