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滑石粉尘、煤尘、矽尘、其他粉尘(tpr鞋底粉)、其他粉尘(eva)、沉淀sio2(白炭黑)、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氧化锌、二氧化硫; (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高频电磁场。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有接触滑石粉尘、煤尘、矽尘、沉淀sio2(白炭黑)、其他粉尘(tpr鞋底粉)和其他粉尘(eva)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ctwa与c短时间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所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有接触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氧化锌、二氧化硫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ctwa与cste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所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本次共检测36个工作岗位,其中有16个工作岗位的员工接触噪声的40h噪声等效声级超过85 db(a),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用人单位tpr车间鞋底机、二次车间发泡机、油压机和一次射出车间eva射出机工作场所的高温检测结果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气垫车间高频机的高频电磁场强度检测结果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