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煤尘、矽尘、其他粉尘(牛卡纸)、其他粉尘(玉米淀粉)、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 (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接触煤尘、矽尘和其他粉尘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ctwa、cste以及超限倍数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有接触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ctwa与cste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所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生产车间印刷开槽机岗位和粘箱岗位员工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超过85db(a),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用人单位辅助工程锅炉房的高温检测结果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