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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新祥华染整发展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ks8凯发官方网站

用人单位

石狮市新祥华染整发展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邱下工业区

联系人

邱明长

项目名称

石狮市新祥华染整发展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石狮市新祥华染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邱下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邱文力,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成立于2003年04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17463947479,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现公司年染整针织布20000吨。

现场调查人员

陈淑萍、林少平

现场调查时间

2017.8.282017.8.30

用人单位陪同人

邱明长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郑志钦、许文基、黄波生

现场采样时间

2017.9.182017.9.20

用人单位陪同人

邱明长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其他粉尘(涤纶)、其他粉尘(聚丙烯酰胺)、电焊烟尘、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过氧化氢、二氧化氮、苯胺、碳酸钠(纯碱)、乙酸、甲醛、氢氧化钠、硫化氢、臭氧;

(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接触其他粉尘(涤纶)、其他粉尘(聚丙烯酰胺)、电焊烟尘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ctwa与c短时间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有接触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过氧化氢、二氧化氮、苯胺、碳酸钠(纯碱)、乙酸、甲醛、氢氧化钠、硫化氢、臭氧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ctwa与cstel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所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摇粒车间(拉毛机、梳毛机、磨毛机、摇粒机)工作岗位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超过85db(a),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根据用人单位工作场所高温检测结果可知,染色车间染色机、摇粒车间摇粒机工作场所的高温检测结果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辅助工程机修房的电焊弧光(罩内)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结合该用人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该用人单位应按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风险等级进行管理。

用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若能落实既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包括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后续处置,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正确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可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应急救援设施:(1)建议用人单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记录;例如:夏季高温中暑应急演练或急性中毒应急演练。(2)用人单位应对应急救援设施定期检查、保养维护进行记录。

2、职业健康监护: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建议用人单位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及时更新、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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