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建议用人单位在后期厂房规划时,具有生产性噪声的车间应尽量远离其他非噪声作业车间、行政区和生活区。 2.应急救援 (1)建议用人单位设置防毒器具存放柜。防毒器具在专用存放柜内铅封存放,设置明显标识,并定期维护与检查,确保应急使用需要。 (2)建议用人单位将急救药箱放置在更便于劳动者取用的位置,并定时对急救药箱和药品的检查,当急救药品超出保质期或失效时,及时更新相应药品。 3.职业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3员工进行复查噪声。 4.个体防护 用人单位应增加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意识,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技能,督促并使作业人员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制订相关制度,杜绝只配不戴的现象; 建议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部分员工未进行职业病危害书面的告知,需补签《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5.职业卫生管理 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者的应急救援培训,针对可能发生的高温中暑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定期(至少一年一次)进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技能,并做好相应的影像资料、文档记录。 7.职业卫生培训 建议用人单位尽快向当地部门取得培训学时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