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电焊烟尘、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氟化物(不含氟化氢); (2)物理因素:噪声、电焊弧光。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有接触电焊烟尘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ctwa与超限倍数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总装车间喷胶岗位空气中有害物质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浓度的ctwa与cste,两器平行流车间钎焊炉岗位空气中有害物质氟化物(不含氟化氢)(按f计)和焊接岗位空气中有害物质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浓度的cste或超限倍数以及臭氧浓度的cm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所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本次共检测17个工作岗位,其中有1个工作岗位的员工接触噪声的8h噪声等效声级超过85 db(a),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用人单位焊接岗位的电焊弧光(罩内)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