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可知,拟建项目属于“(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通知的规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结合拟建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建议拟建项目按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类别进行管理。 建议主要内容: 应急救援:建议拟建项目在硫酸、液碱储罐区醒目位置设置风向标; 建议建设单位喷淋洗眼器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清洁,应保持持续供水,及水源清洁; 拟建项目建成后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的要求,针对拟建项目可能发生的nmp等化学物质的泄漏,应编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须认真执行,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做好总结和记录; 应在酸碱罐区、装卸区设置应急洗眼喷淋装置,并保证其服务半径小于15m;在现场机柜间内配备必要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现场急救药品,建立应急救援设备管理台帐,并设置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管理、使用。 职业健康监护:粉尘、噪声 高温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尤其类比检测包装岗位作业粉尘、噪声不符合要求的接触人员,溶解车间搬运工热风炉作业人员等进行入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新进员工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及时组织离岗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并将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告知劳动者同时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存入相应的职业健康档案; 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的劳动者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劳动者,如有复查异常或确诊为职业病禁忌证的劳动者应调离岗位,并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卫生专项经费:制定拟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包含卫生防护设施费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费、卫生防护设施及维护费等,且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