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
福安市湾坞镇湾坞村二级路旁
建设单位联系人
苏仰平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福安湾坞加油站(加油部分)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福安湾坞加油站(加油部分)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福安市湾坞镇湾坞村二级路旁。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
项目总投资:198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共设埋地油罐4座,总容积为90m3(其中30m3 0号柴油罐一座、30m3 92号汽油罐、30m3 95号汽油罐和15m3 98号汽油罐,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属国家三级加油站,设置4台四枪加油机。
现场调查人员
丁阳、林群
现场调查时间
2019年5月8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陈贵春、陈鸿炜、卓振茂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19年5月13日~5月15日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各工种接触的生产性毒物和物理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建设及试运行阶段能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工程防护设施、管理措施及个体防护等综合措施,并保证各种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有效地降低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有关要求,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体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因此,本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总体可行、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基本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因此,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职业健康监护建议
建议建设单位在对员工进行高温作业职业健康检查。
2、其他建议
建议建设单位在下一次职业卫生定期检测时,在夏季高温季节对作业场所高温进行检测;
建议建设单位对加油棚安装喷雾装置。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修改建议:
(1)完善噪声的防护设施评价与分析;
(2)完善高温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与建议;
(3)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对建设项目现场的整改建议:
(1)补充完善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措施;
(2)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如装卸油时佩戴的护目镜;
(3)建议卫生间设置冲淋洗眼设备;
(4)完善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