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性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其他粉尘(聚合氯化铝); (2)生产性毒物:氢氧化钠、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臭氧、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手传振动、工频电场; (4)放射性因素:x射线。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本次检测发现所有粉尘岗位粉尘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用人单位各岗位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检测发现各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非噪声工作场所噪声设计要求;加热炉操作室、粗轧、精轧、牵头、剪尾、打包、理化检验岗位40h等效声级值大于85db(a),超出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粗轧操作室、精轧操作室、磨辊车间、装辊车间、行车岗位40h等效声级值介于80-85db(a)之间,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属于噪声作业岗位;其他岗位接触的噪声40h等效声级值低于80db(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