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本项目分类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根据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已考虑到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建议主要内容: (1)拟建项目应完善氨机房的液氨防毒设施设置,如液氨罐露天布置,液氨接收使用密闭管道输送,氨机房设置防爆型通风设施等;待拟建项目建成后应定期对拟建项目氨机房的防噪声设施及分割间的防噪声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并定期对上述区域的噪声强度进行检测如噪声强度超标应及时对防噪声设施进行维护。 (2)拟建项目的外包作业时,应委托具有职业卫生管理能力的机构,不得外包给不具备职业卫生管理能力的单位、机构或个人。 (3)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依照《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 225-201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 29510-2013)、《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等规定及建设单位建立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应为氨机房作业工人配发防毒面具,应为接触噪声作业的作业人员配发耳塞。 (4)主要生产环节职业安全卫生专项防范设施预算: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组织工作经费、生产工艺改进、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设备购买、职业病人诊疗、警示标识、其他要素等方面。 (5)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需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