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1.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2. 根据对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资料的分析,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投产后,拟建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 根据劳动者作业类别,参考《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和gb/t 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2. 应在可能发生化学性灼的硫酸仓库、盐酸仓库、化验室以及1f生产车间设置冲淋、洗眼设施,如设置喷淋洗眼器,喷淋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小于15m,保证劳动者能在10秒内得到冲洗; 3. 组织新录用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4. 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需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5. 建设单位应在进一步的设计中对职业卫生专项经费进行详细的概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