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可知,拟建项目属于“10非金属矿采选业”中的“1099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采选”。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规定,“其他非金属矿采选”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综上所述,根据对拟建项目变更设计等资料的分析结果,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可满足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 建议:1职业病防护设施补充措施 2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3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建筑卫生学 5辅助用室 6职业卫生管理 成立管理机构 建立企业职业卫生档案 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工作 职业卫生申报工作 职业卫生告知工作 职业健康监护 其他建议 7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 8拟建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期补充措施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