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较重。 通过本报告书的综合分析,用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应落实既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后续处置,完善各接害岗位防护设施,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正确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将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保证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指标均能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 职业病防护设施 (1)建议用人单位在锻造车间增设隔音墙,降低噪声对其他岗位劳动者的危害。 (2)建议用人单位加强各个岗位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生产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保养,更换坏损设备,减少因机械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噪声、粉尘等危害因素。 (3)若遇防护设施故障而不能正常运转的,应立即使设备主机停止运转,待防护设施检修完毕后共同投入使用。 2 职业健康监护 (1)用人单位应未针对检查结果异常的作业人员及时安排复查。 (2)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继续完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更新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3 个体防护 (1)建议用人单位在锻造岗位配发kn95级别防尘口罩。 (2)用人单位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防护用品,并要强化个体防护,加强对各种个体防护用品的维护、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个人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各种个体防护用品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3)用人单位应增强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意识,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技能,督促并使作业人员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制订相关考核和检查制度,有效地杜绝只配不戴的现象。 4 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2)继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资料。 (3)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