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进行管理。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 建议: (1)建议在树脂生产车间增加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并在生产车间内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和与事故通风系统联锁的泄露报警装置,事故通风装置应满足事故通风风量的要求,控制开关应分别设置在车间内、车间外便于操作的地点。 (2)建议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定期进行相应的应急救援演习,做好现场照片及签字记录的归档工作,以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建议用人单位应按照体检机构建议,安排职业相关异常人员进行复查 (4)用人单位应重点加强应急救援方面的工作。将树脂生产车间、锅炉房、储罐区作为重点防控作业场所。 (5)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定期更换。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 (6)建议用人单位加强通过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进行告知,每年对新进员工或在职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相关知识培训;尤其是对上岗前的劳动者以及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主要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职业危害基本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 (7)今后如因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等有变化而导致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发生变化及因作业人员生产制度、接触时间等接触情况变化导致接触浓度或强度变化使职业病危害程度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价。 (8)注意工作中每小时后要做短暂的休息,预防固定姿势作业造成的骨骼肌肉的损伤:工作台、椅的高度,前臂与上臂、大腿与小腿成90度左右为适宜、工间休息做保健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