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性粉尘:矽尘、电焊烟尘; (2)生产性毒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臭氧、柴油;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福州石立方石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场地单元操作室(一破、二破)、加工场地单元操作室(三破)、加工场地铲车驾驶室产生或存在的矽尘(总尘)和加工场地单元操作室(三破)产生或存在的矽尘(呼尘)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的粉尘的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矽尘(总尘)、矽尘(呼尘)和电焊烟尘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的粉尘的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超标原因分析:基于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的生产特点及受当前生产工艺水平的限制,用人单位破碎、筛分设置防护设施后不可避免还是会有逸散粉尘存在,用人单位操作室设置窗口,窗口未进行封闭处置,铲车驾驶室作业过程未将车窗密闭,导致操作室和铲车驾驶室内接触的矽尘(总尘)或矽尘(呼尘)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福州石立方石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场所空气中产生或存在的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 计)、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福州石立方石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场所稳态噪声声级和非稳态噪声声级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用人单位工作场所非噪声工作地点地磅房噪声声级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超标原因分析:地磅房位于厂区出入口处,运输车运输过程产生较大噪声,导致地磅房噪声声级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中规定的接触限值。 福州石立方石业有限责任公司运输车司机、巡检工、钻孔工、爆破工、爆破安全员、挖掘工、铲车工和下料工接触的噪声40h等效声级本次检测结果介于80~85db(a),属于噪声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