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1.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在设计阶段如果能根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设计;在设计和施工阶段遵循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的原则,采取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在运行过程中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因此,拟建项目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方面是基本可行的。 建议主要内容: 1. 建议凿岩工作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选择车载式凿岩机进行作业并佩戴好防噪声耳塞;建议挖掘机作业时应关好驾驶室,禁止开启车窗,并佩戴好防噪声耳塞; 2. 补充并明确主要的生产设备的检维修过程防护设施的具体设置; 3. 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列入《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有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应采取工程控制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以有效地减少或消除接触上述化学物质,尽可能保持最低接触水平; 4.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制定的职业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援演练,由建设单位一线作业人员和安全、消防、保卫和医疗机构等部门参加,并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好总结和记录; 5. 个人防护用品配发的规格及数量需依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2013规定执行,具体为:应为接触石灰石粉尘、矽尘的作业人员配发防尘口罩,防护等级需为kn95级以上;应为高噪声作业场所的接触人员配发防噪耳塞等; 6.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gb16423-2006)的要求,拟建项目作业场所卫生等级为2级。建设单位应根据以下要求在下一步设计中进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