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通过本报告书的综合分析,用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应落实既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后续处置,完善各接害岗位防护设施,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正确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将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保证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指标均能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 职业病防护设施 (1)建议用人单位针对噪声超标的岗位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或者吸声措施。 (2)建议用人单位在车头机、切割机、拉光机等容易产生铜尘的地方设置集尘或抑尘装置,防止铜尘逸散。 2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议用人单位对所有的作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检查。 (2)建议用人单位在今后完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所有接害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及时更新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3 个体防护 (1)建议用人单位为接触噪声大于95db的劳动者选用护听器snr≥34db的耳塞、耳罩或者同时佩戴耳塞和耳罩。使佩戴后接触的噪声值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各种个体防护用品的维护、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个人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各种个体防护用品处于正常状态。 (3)现场观察,用人单位职工工作时少有佩戴口罩、耳塞等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增加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意识,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技能,督促并使作业人员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制订相关制度,有效地杜绝只配不戴的现象。 4 职业卫生培训 建议用人单位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接害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要保证有足够的学时。 5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应对防护设施、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和应急管理等内容进行完善。 (2)根据制定的责任制度落实各部门、各管理人员责任,确保职业病防护措施实施到位,保障劳动工人的身体健康。 (4)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除每年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外,还 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 病危害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