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1.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在设计阶段如果能根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设计;在设计和施工阶段遵循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的原则,采取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在运行过程中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因此,拟建项目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方面是基本可行的。 建议主要内容: (1) 针对类比项目检测报告矿石切割岗位噪声超标情况,应在下一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阶段,对超标岗位进行防噪声设计。 (2) 补充并明确主要的生产设备的检维修过程防护设施的具体设置。 (3) 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列入《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有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用人单位应采取工程控制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以有效地减少或消除接触上述化学物质,尽可能保持最低接触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