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建设单位应制定防护设施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项目、周期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并切实执行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袋式除尘器等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确保其正常有效运行,避免职业病防护设施因年久失修,影响其防护效果。 2应急救援 定期对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做好应急救援设施相关维护、维修、保养记录;并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定期对急救药品进行补充更新,确保急救药品均在有效期内。 3职业健康监护 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第49号)和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检查项目、周期等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应覆盖劳动者接触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今后如有新录用、离岗的劳动者,应按照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4个体防护 对个人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其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及时对个人防护用品数量进行补充,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数量满足劳动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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