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该用人单位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规定,该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结合该用人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该用人单位应按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风险等级进行管理。 通过本报告书的综合分析,用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若能够落实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在正确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用人单位应定期委派有资质机构专业人员对氨机房的氨气浓度探测器、氨气报警装置、排风装置等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证设备时刻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安全阀及液位计要经常检修,避免因超压、超装引起储罐疲劳;液氨管路系统(管道、阀门、法兰等)在高压下工作。容易出现腐蚀、破损等,因此,要经常对其进行检修,强度不够要及时更换。 (3)建议用人单位继续对应急救援设施做好定期检查、保养、维护并进行记录。 (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组织全体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的建议进行相应复查。 (5)建议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加强员工职业卫生意识、个人防护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落实好新入职员工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在职员工定期在岗期间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6)用人单位若在今后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重要变化时,应向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变更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