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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鑫德洲陶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ks8凯发官方网站

用人单位

福建省鑫德洲陶瓷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沙建大洲建材工业园

联系人

林蓉君

项目名称

福建省鑫德洲陶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福建省鑫德洲陶瓷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大洲建材工业园,项目占地面积17.99公顷,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目前设置陶瓷地砖生产装置,年产量为800万m2/年,产品主要为高档内装修地面砖,以全抛釉、金钢釉为主。

现场调查人员

俞晓民、陈辉、李家鑫、洪惠民

现场调查时间

2020-8-10~2020-8-12

用人单位陪同人

苏工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李登辉、黄艺溢、娄纪鹏

现场检测、采样时间

2020-8-26~2020-8-28

用人单位陪同人

苏工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性粉尘:煤尘、矽尘、其他粉尘(聚丙烯酰胺)

(2)化学因素氢氧化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二氧化硫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原料车间球磨工、送料工、窑前工、窑后工、施秞工、印花工、磨边工、抛光工、包装工岗位接触的粉尘矽尘(总尘)浓度,磨边工岗位接触的粉尘矽尘(呼尘)浓度不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成型车间干燥窑前、成型车间干燥窑后、成型车间烧成前作业岗位温度超过wbgt限值原料车间干燥塔控制室、成型车间压机控制室及成型车间压机控制室噪声检测结果均超过非噪声工作场所噪声设计要求。成型车间磨边工、抛光工及包装工岗位40h等效声级值大于85db(a),超出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余工作场所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三天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通过本报告书的综合分析,用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应落实既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后续处置,完善各接害岗位防护设施,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正确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将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保证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指标均能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但目前用人单位对在岗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未达到国家职业卫生的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未能有效落实,职业健康检查也未完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存在着职业病危害风险隐患,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建议:

1 职业病防护设施

(1)用人单位今后若有设备更换或工艺改进,建议用人单位在设备的选型上优先选用噪声较小的设备或者采用更为先进的生产工艺。

(2)建议用人单位在生产工艺允许条件下,改进磨边机减振或隔声装置,以减小各设备产生的机械性噪声。

(3)建议用人单位在压机岗位设置密闭装置,防止粉尘扩散。减少压机作业人员的粉尘接触浓度。

(4)建议用人单位在不影响工艺及维修的情况下在粉料输送带设置隔离罩,尽量降低输送带转运点及卸料点的下料高度,减少扬尘。

(5)建议用人单位要教育作业人员定时清理地面及设备粉尘,防止粉尘积压,造成扬尘。

(6)建议用人单位加强对各岗位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生产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保养,更换坏损设备,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的执行,并做好维护记录,减少因机械故障等原因而导致噪声超标。

(7)建议用人单位严格要求作业人员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加强各岗位防护设施维护,防止因防护设施未开启进行作业或防护设施故障而引起的粉尘、噪声超标。

(8)为保证车间通风,建议用人单位不要在通道上放置瓷砖成品或是将陶瓷成品放置在遮挡员工工作的地方。

2 应急救援设施

(1)建议用人单位在煤气站设置防护用品存放柜。

(2)建议用人单位将应急药箱设置在生产车间区域。

(3)建议用人单位在煤气站以及除硫塔设置冲淋洗眼装置,并要保证冲淋洗眼装置的服务半径小于15米。

3 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议用人单位针对接触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安排相应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

(2)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表8-1和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所有接害的作业人员执行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体检周期,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以及加强检查结果异常人员的复查工作。

(3)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若存在新入职员工,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要针对所有接害员工安排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及时更新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4 个体防护

(1)用人单位应为接触矽尘岗位的作业人员配发的kn95级别的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

(2)用人单位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防护用品,并要强化个体防护,加强对各种个体防护用品的维护、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个人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各种个体防护用品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3)现场观察,部分员工存在未佩戴防护用品进行作业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增强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意识,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技能,督促并使作业人员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制订相关考核和检查制度,有效地杜绝只配不戴的现象。

(4)用人单位应注意耳塞的使用,避免出现过度防护问题。

5 辅助用室

(1)建议用人单位在生产车间内设置便于员工休息的洁净休息室。

(2)用人单位烘干前、烘干后、炉前、护窑岗位车间卫生特征等级为2级,建议用人单位在生产区内设置浴室。

6 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2)继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资料。

(3)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除每年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外,还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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