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 严重。 13.1 职业病防护设施 (1)用人单位今后若有设备更换或工艺改进,建议用人单位在设备的选型上优先选用噪声较小的设备或者采用更为先进的生产工艺。 (2)建议用人单位在生产工艺允许条件下,破碎机、切割机安装隔声装置,以减小各设备产生的噪声叠加。 (3)建议用人单位在生产工艺允许条件下,破碎、筛分工序设备进行密闭处理或建立隔尘观察室。 13.2 职业健康监护 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若存在新入职员工,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按时安排接害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职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要实时更新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13.3 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2)继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资料。 (3)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一次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