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一般。 通过本报告书的综合分析,用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若能落实既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后续处置,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正确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 建议: 1 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议用人单位及时安排所有接害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建议用人单位安排接触其他粉尘(维生素及矿物质)、氯化氢及盐酸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按照表8-1和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所有接害的作业人员执行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体检周期,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及时进行异常人员的复查工作。 (3)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完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更新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2 个体防护 (1)建议用人单位为接触其他粉尘的员工配备kn90及以上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为漂白水配置的包装工及污水处理工岗位人员配备防酸面罩。应增强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意识,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技能,督促并使作业人员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制订相关考核和检查制度,有效地杜绝只配不戴的现象。 (2)建议用人单位为进行低温作业的员工配备清洁工作服,以及防寒帽、防寒手套、防寒鞋、防寒服等低温作业可以使用的防护用品。 3 防护设施 建议用人单位在消毒池上方就近设置排风罩,减少包装工接触氯化氢及盐酸有毒气体浓度。 4 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2)继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资料。 (3)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