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通过本报告书的综合分析,用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若能落实既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后续处置,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正确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但目前用人单位对在岗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未达到国家职业卫生的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未能有效落实,职业健康检查也未完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存在着职业病危害风险隐患,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建议: 1 职业病防护设施 (1)用人单位应定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时对设备进行巡查,更换坏损设备,减少因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噪声等危害因素。 (2)用人单位应明确设备设施包括防护设施维保项目和周期并严格执行。 (3)建议用人单位针对本次检测噪声超标的岗位采取有效的隔声或吸声措施。 (4)建议同人单位针对本次检测硫酸及三氧化硫、重铬酸盐超标的4#厂房——电镀线通风系统进行维护、排查,并改善其不合理的通风组织。 2 个体防护 (1)现场调查,用人单位在接触酸性气体、氨、可溶性镍化合物等危害因素的岗位使用活性炭吸附口罩,建议用人单位将配置的防护用品更换为相应防护类型的防毒面具 滤毒盒p-e-1(防酸性气体)/p-k-1(防氨)。 (2)用人单位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防护用品,并要强化个体防护,加强对各种个体防护用品的维护、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个人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各种个体防护用品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3)用人单位应继续增强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意识,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技能,督促并使作业人员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制订相关考核和检查制度,有效地杜绝只配不戴的现象。 3 职业健康监护 (1)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检查结果异常的员工进行复查、观察或调岗。 (2)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若存在新入职或转岗的员工,用人单位仍应继续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做好员工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要针对所有接害人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及时更新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4 辅助用室 (1)用人单位车间卫生特征等级为3级,建议用人单位在厂区内设置浴室。 (2)用人单位最大班组女工大于100人,应设置妇女卫生室。 5 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2)继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资料。 (3)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除每年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外,还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