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 严重。 13.1 职业病防护设施 (1)用人单位今后若有设备更换或工艺改进,建议用人单位在设备的选型上优先选用自动化水平高且噪声较小的设备或者采用更为先进的生产工艺。 (2)建议用人单位在生产工艺允许条件下对发酵罐、干燥塔、破碎混合机、包装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如安装隔声屛、设立隔声观察室,用于设备自动运行期间的观察、休息,降低噪声对劳动者健康影响。 (3)设备在长期使用中,必须加强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为了防止转动零件磨损所产生的噪声,需要适时加注润滑剂以保证设备良好润滑,消除零件干摩擦产生的噪声;开展巡检制度,检查、紧固设备联接件,消除因螺栓松动造成的振动,减少设备振动噪声;形成定期维修机制,利用大、中、小检修机会,及时更换磨损的零部件,降低机械噪声。 13.2 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表8-1和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安排接害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 (2)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若存在新入职员工,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按时安排接害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职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要实时更新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13.3个人防护用品 建议用人单位为发酵工岗位配发防毒面具(多功能过滤件(d-e/k-1)。 13.4 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2)继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资料。 (3)建议用人单位与就近有救援能力的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便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救援援助。 (4)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5)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