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1、职业病防护设施 (1)加强对工作场所设备、地面积尘的清洁、清理作业,特别是矽尘浓度超标的质检、施釉、注浆、修坯岗位。每天下班前或下班后及时进行清洁、清理,减少工作场所积尘,避免二次扬尘。清洁、清理作业应当采用湿法、真空清扫器等能有效控制二次扬尘的方式; (2)应按照gb 13691-2008《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要求,在施釉、注浆、修坯等重点产尘部位安装可行的排风罩等除尘设施,并在不妨碍操作的前提下尽量靠近尘源。 2、应急救援设施、预案 用人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性中暑,组织劳动者进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高温季节来临之前组织劳动者进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技能,并做好相应的影像资料、文档记录。 3、职业健康监护 (1)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尽快安排粉尘需要复查的劳动者进行复查; (2)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 4、 个人防护 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矽尘浓度超标的窑炉、滚压、修坯岗位,确保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5、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学时证明,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2)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6、下一阶段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