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1.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根据对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资料的分析,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投产后,拟建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 建议建设单位加强车间内照明设施设置,提高工作场所采光照明,避免因工作场所采光照明不足导致劳动者视力减退、疲劳,降低工作效率; 2. 应对开棉机、清梳联合机、并条机、粗纱机等纺纱生产设备采取可行、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如上述措施在工艺或设备技术上不可行,应为劳动者配发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护听器,并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确保劳动者能够正确佩戴和使用; 3. 建设项目应根据劳动者作业类别,参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和gb/t 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4. 组织新录用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5. 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需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6. 建设单位应在进一步的设计中对职业卫生专项经费进行详细的概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