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矽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二氧化硫; (2)物理因素:噪声、手传振动。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大部分接触矽尘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ctwa与c峰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中矿石开采采场凿岩岗位所测得的矽尘的 ctwa与 c峰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有接触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所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矿石开采采场凿岩和掘进工作面员工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超过85db(a),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员工所接触的手传振动工作岗位检测结果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