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氢氧化钠、碳酸钠、氰化物(按cn计)、硫酸及三氧化硫、铬酸盐(按cr计)、氯化氢及盐酸、可溶性镍化合物; (2)物理因素:高温、噪声。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有接触氢氧化钠、碳酸钠、氰化物(按cn计)、硫酸及三氧化硫、铬酸盐(按cr计)、氯化氢及盐酸、可溶性镍化合物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所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1#全自动生产线中转区和铬槽岗位员工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超过85db(a),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