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性粉尘:矽尘; (2)生产性毒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氢氧化钠; (3)物理因素:高温、噪声。 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成型、切坯、码砖、打包岗位劳动者接触的矽尘(总尘、呼尘)浓度超出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余岗位矽尘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控制室、休息室非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设计要求;成型、切坯、生坯摆渡、打包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值大于85db(a),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铲车、叉车、操作台、破碎、码砖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值介于80~85db(a)之间,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属于噪声作业;其余岗位接触噪声40h等效声级小于80db(a),不属于噪声作业。 建设单位摆渡工、杂工接触的有毒物质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建设单位摆渡工、码砖工、打包工岗位高温检测结果均超出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