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1、职业病防护设施 应在5f成型车间合底区增设冷风机等降温效果较为明显的通风设施,设置单独的合底工作台,工作台应远离烘干机,同时注意烘干机高温气流对工作台的影响,降低高温对劳动者的危害。 2、应急救援设施、预案 建议用人单位在4f帮面车间和5f成型车间内设置冲淋、洗眼设施,如设置喷淋洗眼器,喷淋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小于15m,保证劳动者能在10秒内得到冲洗。 3、职业健康监护 根据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尽快组织劳动者进行2021年度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并应在收到检查报告后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4、 个人防护 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矽尘浓度和噪声强度超标的岗位,确保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5、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在今后的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应当每年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或学时证明,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2)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6、下一阶段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