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建设及试运行阶段能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工程防护设施、管理措施及个体防护等综合措施,并保证各种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有效地降低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有关要求,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体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因此,本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总体可行、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基本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因此,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及时组织需复查员工复查、复查结果为职业禁忌证,应及时调整工作,避免职业危害。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中频炉岗位为噪声作业岗位,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该岗位7位劳动者电测听异常,建议耳鼻喉科诊治,未排除非噪声性感音神经性聋前暂不宜从事噪声作业岗位。 及时检查、维修保养造型、混砂岗位的机械排风设施,确保其有效运行从而降低粉尘浓度。 在熔化岗位设置机械风扇或冷风机等降温设施或隔热设施。 为抛丸机、打磨机等噪声岗位从业人员耳塞。在超标岗位考虑设置隔声、隔尘观察休息室,室内装备必要的新风装置。 减少作业者的工作时间,控制在一周40h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