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1、拟建项目户外重竹地板制造属于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业,该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拟建项目木塑生产属于塑料制品业,该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结合对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估,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根据拟建项目相关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建议建设单位对应应急救援设施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补充完善; 2、建议建设单位明确各工种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应按规范要求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补充配置; 3、建议建设单位应明确职业卫生专项经费; 4、拟建项目应注意木塑车间的照明设置。木塑车间原材料中有木粉尘,应注意防爆,因此应采用防爆灯,避免防止灯内部可能产生的电弧、火花和高温引燃周围环境里的木粉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