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1)加强对工作场所设备、地面积尘的清洁、清理作业。每天下班前或下班后及时进行清洁、清理,减少工作场所积尘,避免二次扬尘。清洁、清理作业应当采用湿法、真空清扫器等能有效控制二次扬尘的方式。 (2)建议用人单位在高温作业现场增设通风防暑设施(如冷风机、工业风扇、隔热屏等),降低劳动者高温作业时间。 (3)应根据制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及维修计划,明确维护保养项目、周期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及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妥善保管。 2应急救援设施、预案 (1)建议用人单位组织员工开展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记录;例如:夏季高温中暑应急演练或急性中毒应急演练。 (2)用人单位对应急救援设施定期检查、保养维护进行记录。 (3)加强对应急救援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妥善保管。 3职业健康监护 (1)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2)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和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检查项目、周期等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应覆盖劳动者接触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今后如有新录用、离岗的劳动者,应按照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3)用人单位应安排全部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安排需要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4个体防护 (1)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2)对个人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其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及时对个人防护用品数量进行补充,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数量满足劳动者的需求。 (3)建议用人单位应个人防护用品,以供接触高温作业人员使用。 5辅助用室 用人单位应在转鼓车间、第三车间、第一车间和pu车间的休息区内设置清洁饮水设施,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必要时采用局部机械通风;在采取防护措施与设施仍不能满足高温限值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车间卫生特征分级要求,在成型车间内设置集中浴室。 6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卫生健康局的要求,尽快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取得申报回执,并妥善保管。 (2)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3)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4)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档案内容。 (5)对公告栏、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在公告栏中进行公布。 7下一阶段建议 (1)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当生产规模、工艺、设备和规模等发生重要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