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较重。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建议用人单位继续保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制度》的执行,并保留相应维护、检修记录。 2.应急救援 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者的应急救援培训,针对可能发生的高温中暑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定期(至少一年一次)进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技能,并做好相应的影像资料、文档记录。 3.职业健康监护 (1)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3员工进行复查听力。 (2)用人单位应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完善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更新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个体防护 (1)用人单位应增加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意识,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技能,督促并使作业人员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制订相关制度,杜绝只配不戴的现象; 5.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7.职业卫生培训 (1)建议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培训学时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