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该用人单位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行业中的钢压延加工;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相关内容,钢压延加工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较重的行业,结合该用人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检测结果,用人单位应按职业病危害较重的类别进行管理。 建议: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在现有的管理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意识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加强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严格要求接害人员正确佩戴符合防护需求的防护用品。 (2)根据现场检测结果,建议用人单位应严格管理炼钢车间电炉除渣作业、炼钢车间精炼炉进料、炼钢车间连铸炉浇钢作业等噪声作业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加强员工个体防护,及时补充、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3)用人单位在进行应急演练过程中,接害人员应配置符合要求的、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配备防止一氧化碳防毒面具、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等,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培养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并定期对防毒面罩滤盒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及时更换滤盒。 建议用人单位根据健康检查情况,建议用人单位持续关注噪声、高温检查结果异常人员,避免安排其从事禁忌作业,保留异常人员复查记录和调岗记录;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议用人单位组织新进或调岗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组织离岗人员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员工在90天内进行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在调岗或辞职时可视为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建议用人单位加强对炼钢车间电炉除渣作业、炼钢车间精炼炉进料、炼钢车间连铸炉浇钢作业等岗位员工的健康监护,定期组织其进行相关项目职业健康检查,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