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较重。 通过本报告书的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若能落实既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包括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正确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可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建议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在防护设施未开启或不正常情况下进行生产作业;进一步加强设备自动化、密闭化程度,减少作业人员直接接触有害物质的情况。 (2)针对330车间办公区域场所噪声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中对非噪声车间办公室的设计要求的情况,建议用人单位:加强330车间墙面隔声措施,如加装吸声材料等,使得该办公区域噪声强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针对230车间7#线手工整形、230车间办公室、330车间办公区域、220车间办公室对应区域照度检测结果不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的相关要求的情况,建议用人单位:在相应区域增设照明灯具,补足照度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