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建议用人单位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并进行记录,及时更换易损部件。 2应急救援 用人单位应对应急救援设施定期检查、保养维护进行记录。 3职业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个体防护 建议用人单位为员工配发或更换个人防护用品时,继续做好发放登记工作。 5职业卫生管理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2012〕第47号)第二十条要求,作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每年应至少一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全面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