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1、职业病防护设施 用人单位应加强对成型科浇注成型线、高压模制作车间工作台、作业区地面、设备的清理工作,每班至少进行一次清洁作业。对高危粉尘作业区域应当采用湿法、真空清扫器等能有效控制二次扬尘的方式进行清洁。 2、应急救援设施、预案 加强对应急救援设施的定期维护、检修和保养,做好维护、检修和保养记录,对急救箱药品进行及时补充更新,确保急救药品均在有效期内。 3、职业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安排需要劳动者按照其所需复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复查。 4、 个人防护 加强对矽尘超标岗位(注浆工、高压模工)防尘口罩以及噪声超标岗位(青坯处理工、喷釉工、检修工等)防噪耳塞佩戴、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培训,并形成文档记录,确保上述岗位劳动者在作业时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职业卫生管理 (1)严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2)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档案内容。 6、下一阶段建议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