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结合该用人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该用人单位可按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风险等级进行管理。 用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若能落实既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正确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可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培训,不断增长职业健康管理知识;加强员工职业健康意识的培训,针对新员工职业健康意识应制定培训计划及内容,并落实培训等相关工作(劳动者初次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学时)。 2、职业卫生管理:(1)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2)应进一步完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警示标识以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强化员工的个人防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