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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ks8凯发官方网站

建设单位

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

晋江市安海园区(安海镇前埔村)

建设单位联系人

林登全

项目名称

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装载机10000台及挖掘机3000台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装载机10000台及挖掘机3000台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晋江市安海园区(安海镇前埔村)

项目投资:5000万元

建设规模:年产装载机10000台及挖掘机3000台建设项目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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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类比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1)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生产性粉尘: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滑石粉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

化学因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硫化氢。

物理因素:电焊弧光、噪声、高温。

此外,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还存在单调作业、视力紧张和长时间不良体位等有害因素。

(1)根据类比工程检测结果表明,类比项目所测场所空气的滑石粉尘、电焊烟尘、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的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工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一氧化氮、硫酸、盐酸、磷酸、氢氧化钠、硫化氢、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浓度的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根据类比工程检测结果表明,前车架焊接、后车架打磨、后车架焊接、动臂打磨、动臂焊接、铲斗焊接机器人、铲斗打磨、铲斗焊接、外观件打磨、外观件焊接、滚砂机、双面铣床、前车架打磨、摇臂拉杆焊接、原子灰打磨、结构件喷漆、抛丸清理工接触到的40h等效声级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2.  根据拟建项目的相关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已考虑到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投产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可满足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因此,拟建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控方面是可行的。

建议主要内容:

5.1.1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1)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护设施的特点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并形成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同时应将职业病防护设施纳入定期的设备维护和保养,并应保存定期的维护、保养记录。

(2)建设单位应在职业病防护设施专篇设计中,补充完善生产设备的检维修过程中的防尘、防毒、防噪声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进行设置。

(3)拟建项目部分工人从事视屏操作作业。控制台、显示装置及桌椅的设计应符合人机功效学的原理,以避免由于长时间采用坐姿进行视屏操作导致工人发生视力疲劳、腰背痛、腕管综合征、颈肩腕综合症等工作相关疾病。

(4)参考类比工程噪声超标点位,建设单位应将喷漆、焊接、切割、机加工、打磨等工序噪声作为关键控制点进行管理,产生高噪声设备设置防震垫圈、减震消音等装置。

(5)在入暑前应针对高温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以排除高温职业禁忌证者。在炎热的夏季,应采取综合性防暑降温措施,适当缩短高温作业时间。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夏季炎热时为员工准备消暑品等。

5.1.2 个人防护用品

针对拟建项目个人防护用品的选型未明确:个人防护用品配置不全的情况,提出以下补充措施:

防毒用品:建设单位应为喷漆、前处理员工配备防毒面具(半面罩)及其配套滤毒罐。

防尘用品:拟建项目部分岗位(焊接工、打磨工、切割工等)接触生产性粉尘,建设单位需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

防噪声用品:建设单位应为接噪岗位员工配备符合降噪等级(降噪后接触噪声值在75~80db(a))的防噪耳塞。

个人防护用品应取得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拟建项目个人防护用品的领用、保管、穿戴、采购、验收、使用、报废等应按建设单位拟制定的《职业病危害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制度执行;

建设单位应将外包工人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纳入单位内部进行统一管理;

5.1.3 应急救援措施

(1)建议拟建项目应急救援器材专用柜;

(2)拟建项目拟在生产车间设置药品箱,并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更新相关信息

拟建项目拟在生产车间设置药品箱,并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更新相关信息

5.1.4建筑卫生学

(1)建设单位车间排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同时放散热、蒸汽和有害气体,或仅放散密度比空气小的有害气体的厂房,除应设置局部排风外,宜从上部区域进行自然或机械的全面排风;当车间高度小于或等于6m时,其排风量不应小于按1次/h换气计算所得的风量;当车间高度大于6m时,排风量可按6m3/(h*m2)计算。

(2)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专篇设计中对拟建项目设置的局部排风设施进行具体描述。

5.1.5辅助用室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相关规定可知,生产车间卫生特征分级属于3级。建设单位应根据车间的卫生特征补充设置浴室、更/存衣室。

5.1.6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设单位应明确投产后应制定职业健康检查制度以及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的职业健康工作计划,并纳入生产管理中去,落实到具体人员和岗位。

(2)建设单位投产后,应安排职工前往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或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职业健康检查应该要覆盖所有接害人群,根据劳动者接触危害因素类型,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安排相应的检查项目。

(4)建设单位应该如实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并根据检查报告要求,对检查结果异常的职工安排调离原岗位或复查,对体检项目异常且复查后仍异常的,并与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应提请职业病诊断。

(5)建设单位应该对所有接害的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应该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当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1.7   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设单位应在投产前制定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应急预案,并要在投产后严格按照制定规定内容实施。

(2)拟建项目投产后,工作场所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和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建设单位应组织安排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5.1.8 职业卫生专项经费

建设单位应明确职卫专项经费概算,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生产环节职业安全卫生专项防范设施预算: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组织工作经费、生产工艺改进、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设备购买、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职工健康监护、职业病人诊疗、警示标识、其他要素等方面。

(2)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所需费用。

(3)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所需要费用。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对《预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补充辅助工程工艺简介,介绍抛丸机等几处布袋除尘器的灰清理频次、过程及个人防护等过程;

2、补充苯、粉尘等产生的急性职业病危害;

3、按照工种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

4、《预评价报告》应根据评审组和专家个人意见进行修改,并经评审组签字确认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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