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 较重 ---。(一般、较重、严重) 建议: (1)建议合理布置下料车间设备机台,减少设备机台布置的密度,防止因设备噪声叠加引起的作业岗位噪声超标; (2)建议用人单位加强对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因素区域的通风,对高温作业岗位应做好降温措施,如加装风扇、水冷空调等降温装置。 (3)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做好相关记录,并妥善保管。 (4)加强对应急救援设施的定期维护、检修和保养,做好维护、检修和保养记录,对急救箱药品进行及时补充更新,确保急救药品均在有效期内; (5)加强对劳动者的应急救援培训,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定期(至少一年一次)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技能,并做好相应的影像资料、文档记录。 (6)用人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第49号)和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检查项目、周期等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应覆盖劳动者接触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今后如有新录用、离岗的劳动者或急性职业中毒症状,应按照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周期具体见附件八。 (7)建议用人单位组织2018年12月晋江市中医院职业检查检查报告建议需要复查的员工及时进行复查。 (8)用人单位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佩戴使用等的管理工作,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严格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噪声强度小于85db(a)的劳动者可根据需求进行佩戴〕的劳动者作业期间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从而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影响,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9)今后如有新录用的劳动者应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10)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11)生产规模、工艺设备、原辅材料、产品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当出现职业病危害变化时,应及时向卫健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变更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