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性粉尘:其他粉尘(纺织面料粉尘、pu粉尘); (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3)生产性毒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酮、丙酮、邻苯二甲酸二丁酯、n,n-二甲基乙酰胺、二甲基甲酰胺、四氢呋喃、异佛尔酮、乙酸甲酯; 检测结果: (1)由检测结果可知,成型车间返修工作位接触的其他粉尘(纺织面料粉尘、pu粉尘)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的粉尘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由检测结果可知,各岗位工作地点接触的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酮、丙酮、邻苯二甲酸二丁酯、n,n-二甲基乙酰胺、二甲基甲酰胺、四氢呋喃、异佛尔酮和乙酸甲酯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由检测结果可知,各岗位工作地点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成型车间贴底工、一次压机工、二次压机工的噪声强度介于80-85db(a)之间,属于噪声作业,其他岗位作业人员接触噪声等效声级检测结果小于80db(a),不属于噪声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