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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预评价-ks8凯发官方网站

建设单位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七都综合园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吕延博

项目名称

宁德厦钨年产4 万吨锂离子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宁德厦钨年产4 万吨锂离子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11421.28 万元,一期投资 85668.04 万元,二期投资 81877.04 万元,三期投资143876.20 万元;

建设规模:年产 40 000 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 10000 吨/ 年;二期10000 吨/ 年;三期20000 吨/ 年;

拟建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七都综合园区规划荔香路以东,河墘路以北,工业路以西,奉御塘路以南,占地面积242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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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①生产性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聚合氯化铝)

②生产性毒物:锂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锆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

③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紫外线(电焊弧光)

检测结果:通过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结合本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本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有害因素和噪声等物理因素的风险等级为中等风险、低分险和风险非常低。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本项目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通过本报告书的综合分析根据对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的分析结果,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可满足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

建议:

一、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

(1)各设备加料口及进出口集尘罩的设计应符合《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中的相关要求。

(2)在入暑前应对高温环境作业岗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以排除高温职业禁忌证者。在炎热的夏季,应釆取综合性防暑降温措施,适当缩短高温作业时间。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夏季炎热时为员工准备消暑品等。

(3)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护设施的特点进行日常维护、检修和保养,并形成相应的检维修记录。

(4)控制台、显示装置及桌椅的设计应符合人机工效学的原理,避免长时间采用坐姿而导致作业人员发生视力疲劳、腰背痛、腕管综合征、颈肩腕综合症等工作相关疾病。

(5)产生噪声的车间,应在控制噪声发生源的基础上,对厂房的建筑设计采取减轻噪声影响的措施,注意增加隔声、吸声措施。

二、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1) 拟建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等的相关要求,制定包括针对高温中暑、有限空间作业室息中毒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预案中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通信联络方式、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演练、应急物资等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援演练,由建设单位安全,消防、保卫及合作医疗机构等部门参加,并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好总结和记录。

(2) 粉碎机岗位、制粉岗位设置喷淋洗眼装置,一个喷淋洗眼装置的服务半径为15米。

(3) 建议用人单位按照企业规模、职业病危害性质及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接触人数等实际需要配置急救药品,并定期对急救箱进行补充更新,确保急救药品均在有效期内;

(4) 建设单位应在粉碎机岗位、制粉岗位等容易发生急性中毒的场所就近设置应急处理设施,包括:喷淋洗眼装置、过滤式防毒面具、隔绝式呼吸器、全面型防尘口罩、防护服、防护手套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处理的设施等,防毒器具应存放在专用存放柜内,设置明显标识,并定期维护与检查。

(5) 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应对拟建项目的应急医疗卫生资源情况进行说明,包括有毒化学物救治的人员的能力建设、装置现场医疗救治和厂区级的相互协作关系及对临近的有救治能力的社会医疗卫生机构的协作关系进行说明。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将拟建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相关的信息,如msds等,告知就近的医院,以便发生急性职业性中毒时开展应急救援,同时与就近有进行急救能力的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开辟绿色通道。

(6)进入收尘装置、辊道炉等有限空间进行清理、清淤及检修保养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2013年7月1日施行)。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培训,制订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要求维修工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须携带便携式报警装置,佩戴防毒面具,进入有限空间前,需对其进行通风处理,并进行内部氧含量的测定,当内部氧含量为18%-22%且可燃气体含量、有毒气体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进入,且现场需配备监护人员,确保现场所有作业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三、完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相关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根据劳动者作业类别,参考《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噪声耳塞、防尘口罩、全面型防尘口罩、防毒半面罩、安全帽、防护服、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2)建议建设单位在竣工后在工作场所内设置专门的个人防护用品柜,用于劳动者存放个人防护用品,防止个人防护用品受到污染,方便劳动者取用;

(3)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保存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记录,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并严格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作业期间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从而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影响,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4)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定期检测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及时进行个人防护用品数量补充,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数量满足劳动者的要求。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达不到防护效果或在工作过程中损坏,应及时给予作废更换。

(5)粉碎机岗位、制粉岗位应配置防护面罩、防护服、防护手套。

(6)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者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职业卫生管理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2建立企业职业卫生档案3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4 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工作5 完善职业卫生申报工作6 完善职业卫生告知工作7职业健康监护方面相关建议8 其他建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经审核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方可继续生产。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书面报告格式,将本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五、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单位应在下一步设计中明确拟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专项经费的投入概算

六、拟建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期补充措施和建议

    (1)个人防护措施  (2)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对《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准确;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工程分析,对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基本准确;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正确;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基本准确;6、《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议基本符合要求;7、《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合理、可行;8、《预评价报告》提出的结论正确。

二、评审组评审意见

1、规范法律、法规、规范的描述;2、补充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建议;3、完善辅助工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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