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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福兴玻璃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ks8凯发官方网站

用人单位

福州新福兴玻璃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福州市马尾区快安科技园区湖里路9号

联系人

林祥钦

项目名称

福州新福兴玻璃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福州新福兴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位于福州市马尾区快安科技园区湖里路9号,于2007年投入试生产,注册资本1960万元;是一家专业从事建筑玻璃深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主要产品为: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共10万立方米。

现场调查人员

洪惠民、李家鑫、陈淑萍

现场调查时间

2019年9月19日—2019年9月20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林祥钦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叶智灿、徐彬

现场检测、采样时间

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6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林祥钦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矽尘、木粉尘、其他粉尘(玻璃)、乙二醇、异佛尔酮、乙酸乙酯、二甲苯、丙酮、电焊烟尘、一氧化碳、 、二氧化氮、臭氧、锰及其化合物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该用人单位喷砂工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卫生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用人单位的作业场所空气中木粉尘、矽尘、其他粉尘(玻璃)、电焊烟尘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的粉尘的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用人单位的作业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锰及其化合物、二甲苯、丙酮、乙酸乙酯、乙二醇、异佛尔酮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的粉尘的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其余岗位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卫生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用人单位电工接触的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卫生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用人单位应加强喷砂设备的防噪设施设置,如提供减振橡胶等设施并定期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同时对印刷间的排气扇进行改造,使用管道将印刷间的毒物排放至车间外围,并定期保养维护。

员工离岗时应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同时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并将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告知劳动者同时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存入相应的职业健康档案。

用人单位应更换现阶段配发的医用口罩,跟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口罩,防尘口罩防护系数应最低为kn90,并应根据防尘口罩的防护效果及时更换防尘口罩。

用人单位应完善异佛尔酮、乙二醇、二甲苯、丙酮等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并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同周边应急救援医疗机构签订协议。

用人单位应定期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系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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